云南网讯(记者 期俊军)1月12日,云南省委办公厅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1月19日上午,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宣传解读政策文件,并回答记者提问。
长期以来,云南在园区经济的创新资源聚集能力不足、主要特色产业比较优势不明显,一直制约云南园区经济发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革伟介绍,省科技厅在《三年行动》中重点从重大科技项目、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培育科技型骨干企业等四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开发区的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推动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开发区龙头企业牵头打造创新联合体,组织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开展协同创新。省科技厅与高新区所在州(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出资设立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灵活采用“揭榜制”“军令状制”等方式吸引高水平科研团队解决开发区产业发展核心技术难题,支持高新区提升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二是支持布局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开发区企业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给予经费支持。
三是支持各类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引导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力争实现国有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各州(市)在分配省级财政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时,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有效运行的企业适当提高奖补比例。优先支持研发经费投入数额较大的开发区建设各类省级创新平台。同时,推行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四是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骨干企业。支持开发区加快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培育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离岸孵化器、飞地科研成果育成平台和科研飞地,推动科技成果、科技型企业研发环节在外地、成果产业在云南,对开发区内建设科研飞地的单位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研发经费补助,最高500万元。启动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发展企业创新积分贷。支持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各类创新平台在开发区设立市场化运行的分支机构。